欢迎访问陇南政法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1日 星期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要闻

陇南市交警支队四措施开展“微笑窗口”和“微笑民警”创建活动

来源: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06-26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本网讯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着力打造让群众满意的执法服务窗口和公安交警队伍,陇南市公安交警支队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要求,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创建“微笑窗口”和“微笑民警”创建活动,着力打造让群众满意的执法服务窗口和公安交警队伍。

一是有序推进创建活动。该市交警支队下发了《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创建“微笑窗口”和“微笑民警”活动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区交警大队召开全体民警动员部署大会,要求全体民警切实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对照自身实际,查找在路面执勤执法、违法处理窗口、交通事故处理、车管所等岗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全面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二是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征求窗口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学习端正执法理念,激发民警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传递公安交警服务群众的正能量,积极营造“警民互动,警民互爱” 的良好氛围。

三是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各县区交警大队针对“微笑窗口”和“微笑民警”创建条件,要求违法处理、事故处理、车驾管等窗口岗位民警践行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服务。

四是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程序,车驾管相关工作制度、流程、法律依据等全部张贴上墙,岗位民警和工作人员着装统一规范,挂牌上岗,使用岗位规范执勤执法和服务用语,面对群众办事咨询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