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在最高检司改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会上强调
为检察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最高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曹建明7月21日主持召开最高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他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孟建柱同志要求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扎实深入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
曹建明指出,当前,无论是司法改革还是检察改革,都已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增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曹建明强调,当前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4项改革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这四项改革工作具有开拓性和全局性意义,直接关系到整个改革能否取得实效。检察机关特别是最高检和试点省份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试点工作的方向原则和政策要求,确保检察机关各项试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既确保改革的方向、思路、目标符合中央精神,又要在具体措施上积极探索实践;要注重示范效应,既从本地实际出发,又要兼顾长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曹建明指出,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对符合中央精神、符合改革方向、符合检察工作实际的,要理直气壮地坚持、坚定不移地推进。对广大检察人员高度关注的问题,要用审慎的态度、务实的办法研究解决。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深化改革与做好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改革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真正把改革成效体现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上。(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