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日报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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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陇南市康县纪委发出通知,严禁党员干部操办和参与“升学宴、谢师宴”,按照“六不准”要求严格自律。
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在子女升学期间必须做到“六不准”:不准借子女升学、毕业之机,操办或以他人名义、提前、分批次、分地点变相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不准收受除近亲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和各种名义的钱物;不准参加除近亲属之外的各类升学庆贺活动及送礼金、礼品;不准以任何形式通知本单位、本系统人员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任何人举办的“升学宴、谢师宴”;不准巧立名目用公款公物或企业、管理服务对象款物操办宴席、报销子女学习费用;不准用公车、公款或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钱款接送子女入学、外出游玩。
通知要求,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升学宴”,拒绝参加“谢师宴”;各单位要对干部职工加强监管,对可能发生的苗头性问题,要早打招呼,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坚决制止不良风气的蔓延。(李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