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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围绕“四个全面”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3-2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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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在检察机关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上强调 
 
围绕“四个全面”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最高人民检察院3月23日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集中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曹建明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中央转方式调结构、经济转型升级等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好检察机关服务全面深化改革28条意见,做好经济新常态下的检察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既要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又要深化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尤其对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深挖严查、一查到底。要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集中查办、督办和复查一批重大行贿案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备案报告、信息共享、联合追逃等职务犯罪国际追逃常态化机制,充分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开展追赃,绝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曹建明强调,要建立健全冤错案件预防和纠正的长效机制,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决不允许为保自己的面子而拖着、压着、瞒着;对已经发生的冤假错案,必须首先怀着深深的自责,深刻反省、反思、倒查检察环节的责任。要把深化司法改革、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把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作为重中之重的改革任务,着力推进试点工作。要按照《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要求,重点在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知情权保障等方面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要扎实抓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重点改革任务,待中央批准后,根据授权及时组织试点,从生态环境领域入手,选准一些重大有影响的案件,探索提起公益诉讼。
 
曹建明指出,要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特别是对违法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等“顽疾”,既要立行立改,又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指导监督和检务督察,真正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要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探索建立公开、规范的与律师交流沟通机制,严格规范重大贿赂案件律师会见,认真审查律师提供的证据材料,努力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袁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