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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检察院检察长高连城对陇南市检察院机关党建工作提出要求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10-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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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陇南市检察院召开机关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市检察院机关近期党建工作。会议由政治部主任马红斌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高连城出席并参加了会议,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委员及各支部委员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研究制定了《陇南市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学习制度》,并对第四季度党支部工作计划做了安排部署。会上,高连城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全院干警要抓好党的理论学习,加强对党章的再学习,增强理论功底,不断提高政治素养。要在时间上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确定每周五上午为集体学习日,确保理论学习的效果。
 
高连城强调,陇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要带头学好理论,搞好工作,做好表率作用,要做到“五个带头”,一要带头参加党支部会议。要按照市院安排,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参加支部会议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二要带头遵守纪律。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则制度,在行动上做好表率。三要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要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带头履行好各项权利义务,践行好党员的职责。四要带头做好业务工作。要坚持党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两不误,在抓好党建工作的同时,做好业务工作。五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认真对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最后,高连城针对各党支部具体工作,对各支部书记提出了“三个要求”,一要及时组织支部成员学习。要严格按照陇南市检察院安排,及时组织本支部党员开展理论学习,在时间上保证每一名党员都能及时开展学习,确保学习效果。二要认真落实好党员纪律,要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在行动上规范党员的言行举止,提高党员整体素质。三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党支部活动。要结合工、青、妇等组织,积极开展一些健康的支部活动,进一步丰富干警生活,凝聚向心力,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检察文化氛围。(陇南市检察院案管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