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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双查双整”集中行动矛盾纠纷大排查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6-05-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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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委书记孙雪涛亲自接待来访群众
 
本网讯 陇南全市“双查双整”集中行动开展以来,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双查双整”集中行动的实施意见》(陇发〔2015〕1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深入开展“双查双整”集中行动的通知》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靠实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机制、明确排查任务、细化调处措施,努力实现了矛盾纠纷明显减少、信访问题明显减少、民转刑案件明显减少,信访秩序持续好转和社会和谐程度有效提升的预期目标。

陇南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杨秋红主持召开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督查汇报会
矛盾纠纷大排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成效。

陇南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杨秋红听取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督查情况汇报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效明显
 
截止3月底,全市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114件,有效化解1824件,化解率86.28%,切实将一大批矛盾纠纷、信访问题、治安隐患化解在了基层,把问题解决在了萌芽状态。
 
信访总量同比大幅下降
 
1至3月份,全市群众到市以上党政机关上访同比批次、人次分别下降70%和96.54%。没有发生到省进京上访,同比下降了230%;来市上访同比批次、人次分别下降46.67%和96.67%;全市信访形势总体上呈现出“四个下降”的良好态势。
 
全市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
 
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积极引导群众逐级走访,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正确疏导群众情绪,帮扶救助困难群众,依法打击违法上访,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了化解。全国“两会”期间,陇南市首次实现了进京“零上访”的目标,得到了省信访联席会议的充分肯定和通报表扬。市、县区、乡镇机关的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社会大局更加和谐。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亮点纷呈
 
徽县积极推行“阳光调解”,调解人员、双方当事人、旁听人员“汇聚一堂”、各抒己见,教育、协商、调解、疏导并用,让情、理、法在阳光下运行,使一批久拖不决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化解。
 
成县创建了“123456”矛盾纠纷大排查模式,坚持矛盾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运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五队一卡”社会治理模式、“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稳帮调引”四字工作法,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创新发展。
 
康县开展“学技术、强本领,懂科技、遵法纪”活动,县、乡、村干部和外出务工回乡人员、致富能手、扶贫对象、矛盾纠纷当事人共同学法律、谈体会、谋发展,增强了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两当县坚持“八个结合”、落实“五个到位”,将矛盾纠纷大排查、社会治安大整治与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深度融合,推动了两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武都区大力推行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定纷止争,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西和县坚持每周四县级领导接访日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跟踪掌握重点信访人员思想动态,严防越级上访,沈珍书等几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得到成功化解。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在全面排查、集中化解的基础上,各县区各部门认真总结、积极创新、努力探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了全方位矛盾纠纷排查网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靠实县一级、加强乡一级、规范村一级的工作思路,加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建设,建立起了横向到各行业、各部门及社会各个领域,纵向到县、乡、村、社各级各单位的联调联动机制和工作网络。
 
二是建立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工作制度。按照县级领导联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对发生的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隐患等,定期、定人、定点、定责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布控式排查,确保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准、情况明、底数清。
 
三是建立了矛盾纠纷分级调处制度。对基层发生的矛盾纠纷,由低到高的顺序,先由村民调解小组、村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村调委会调解不成的,由村调委会出具调解意见,并附调查谈话记录交乡镇矛盾排查调处小组进行调处,对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不能调处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再上报县矛盾纠纷大排查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全力化解,牢固树立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四是建立了矛盾纠纷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县、乡综治、维稳、信访、司法和公安等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复杂的矛盾纠纷组织有关部门会商共同解决;对重大的矛盾纠纷实行包案制度,限期解决。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五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市、县、乡都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信访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明确任务,严格考评,兑现奖罚。
 
主要从六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作主体责任全面靠实。市委常委会两次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研究贯彻省委常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的意见,强力推动“双查双整”工作深入开展。市上分管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工作启动会议、督查汇报会、工作专题会,听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各县区各部门及时召开常委(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四大班子联席会和县乡干部大会,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市委“双查双整”集中行动的意见,及时成立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和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合力抓,职能部门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主体责任逐级得到靠实。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纠纷排查不留死角。在排查中,各县区各部门始终坚持紧盯重点领域,密切关注重点群体,妥善处理关系民生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问题,扎实稳控重点对象。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的工作原则,坚持日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定时排查和随机排查相结合,逐村逐户逐项开展拉网式、无缝隙、全覆盖的矛盾纠纷大排查。集中行动期间,全市共排查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114件,真正摸清了底数、掌握了实情。
 
三是加大调处力度,积极推进“事要解决”。对排查出的2114件重点矛盾纠纷,各县区各部门逐一建立台账,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项查清问题原因,明确化解措施,多管齐下,限时办结。截止3月底,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24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6.28%。对长期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依法打击和处理,真正树立了“违法上访不但不利于问题解决,还会受到依法处理”的导向,全市各类矛盾纠纷、信访问题、民转刑案件明显减少。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为了确保矛盾纠纷大排查集中行动进展顺利并取得良好效果,市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项督查组,于元月上旬、3月中旬集中对各县区矛盾纠纷大排查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反馈督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就地化解,避免了问题累积。时任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杨秋红先后三次主持召开全市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督查汇报会,听取汇报,分析形势,提出要求,指导行动。各县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和各种有效手段,不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全面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县区各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门户网站等传媒平台和宣传车、宣传单、标语、微信、微博,或者利用图片展、法制讲座、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政策、法律法规和“矛盾纠纷大排查集中行动”的知晓度,教育群众以合法方式、正确渠道表达诉求,营造了社会治安联防、矛盾纠纷联调、平安环境共享的良好氛围。
 
六是加强信息沟通,强化预警分析研判。各县区各部门健全“双查双整”集中行动值班制度,认真落实“两节”、“两会”期间的值班工作,安排好值班领导、值班人员,确保责任到人,严格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强化预警分析,及时跟进开展相关工作,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行动开展中获得四点启示,一是科学决策是前提。“双查双整”集中行动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市委“433”发展战略,准确分析市情和阶段性发展特征、社会治理现状,做出的一项符合陇南实际的重大决策。集中行动开展以来,各行各界高度关注,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形成了对矛盾纠纷、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纪律作风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了“矛盾纠纷大幅减少、社会秩序和谐健康、安全生产保障有序、纪律作风明显好转”的良好局面,“双查双整”集中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赞扬。
 
二是责任落实是关键。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合力抓,职能部门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有效推进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事要解决是核心。只有解决问题,才能没有问题。 “事要解决”是化解矛盾纠纷和做好信访工作的核心要义,也是党的群众工作的本质要求。市、县、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的着眼点放在“事要解决”上,亲自安排部署,主动深入实际,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各责任单位针对不同诉求、不同对象,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分类化解,实现案结事了。对诉求无理并缠访闹访的违法人员,依法严肃处理,彰显了违法必究的“正能量”。
 
四是制度建设是保证。在“双查双整”集中行动开展中,各县区各部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使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分级化解制度、综合协调机制、督查督办机制、目标责任制等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成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促进工作的良好局面。(陇南市为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