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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检察院召开新一届机关党委第一次党委委员会议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06-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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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6月5日上午,为学习传达全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明确党委委员分工,研究和部署机关党委工作重点,陇南市检察院新一届机关党委召开了第一次党委委员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副检察长李光平同志主持并讲话。市检察院机关全体党委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重点学习了林铎同志在生第十三次党代会上的报告精神和在省委十三届一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对党委委员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党委和各支部的工作,同时分析和研究了当前机关党建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了下一步机关党委的工作重点。会上,党委书记李光平同志对新一届党委委员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党建工作。要围绕市院党组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结合检察工作、市直机关工委考核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措施,全面推进市院党建各项工作,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坚持与时俱进,各项工作开拓创新。要把开拓创新与求真务实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不断创新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思想上靠前一步,理论上学深一步,行动上走快一步,充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理论学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充分增强党建工作的效果性。
 
三是坚持凝心聚力,发挥党员的引领作用。机关委员要紧紧围绕党建工作大局,结合各自分工,多角度、全方位的为党建工作做好服务保障,态度要好、思考要全,全力做好思想政治、精神文明、效能建设等中心工作,引领全体党员在履职尽责中增强宗旨观念,引导和增强市院干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检察工作中真抓实干,为广大检察干警做榜样。
 
四是制定学习计划,扎实推进学习型党委建设。各支部要认真制定好学习计划,按照计划安排学习专题,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学习的紧迫性、主动性、自觉性,突出重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记录,全面提高党务工作能力。(陇南市检察院案管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