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08-16
阅读次数:
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陇南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部署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8月11日,陇南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视频会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建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检察院公诉处、侦查监督处、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民事行政检察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各县区检察院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会。会议由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杨晓菊主持。
张建明首先对陇南市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总结。试点期间,共摸排出公益诉讼线索89件,支持民事公益诉讼起诉1件,根据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7件,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并整改5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7件,法院判决17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案件判决率100%,胜诉率100%,圆满完成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任务。
张建明随后就贯彻落实高检院会议精神和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讲话精神以及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省检察院会议精神,打牢思想根基。各县区检察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研究学习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副检察长李东亮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深刻认识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意义。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落实见效。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实施过程中各县区检察院必须要把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自觉把公益诉讼置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
三是准确把握监督重点,全面推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各县区检察院要将监督重点放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国土出让领域,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类案件中有突破,同时要加大办理民事公益诉讼的力度。
四是建立内外协调机制,促进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检察院的主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必须以高度负责、勇于担当的态度,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主动加强与环保、国土、食药、水务、林业、财政等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互信协作机制。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消除双方分歧,促进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公益诉讼办案力量。各县区检察院要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结合公益诉讼工作的特点,建立健全专门的办案组织,引进、调配一批熟悉调查取证和出庭公诉业务的检察官充实民行队伍,切实加强办案一线力量,保证人员配备与公益诉讼职能拓展和业务增长相适应。
六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县两级检察院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平台,加大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认知度,为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上,杨晓菊对各县区检察院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点评,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要求,对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案件审批程序等问题再次进行了强调,明确了今后几个月的工作任务。此次会议,标志着陇南市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工作正式启动。(陇南市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