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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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深入推进陇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前,陇南市委办、市政府办共同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各级党委政府政治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的实施方案》(下面简称《方案》)。
《方案》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站在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深刻把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切实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实践,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投入到专项斗争中来,坚决完成好这项重大政治。
《方案》明确了当前扫黑除恶重点任务,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精准聚焦、协同发力、纵深推进,扎实开展十大行动,一是扎实开展“大学习”行动。要再一次原原本本、逐字逐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采取更加过硬有效的办法措施,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扎实开展“大宣传”行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问卷调查、开展宣传作品推荐评比、组织新闻媒体深入一线集中采访以及向人民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具体措施,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三是扎实开展“大排查”行动。把线索排摸贯穿到专项斗争全过程,充分运用专业化手段广辟线索渠道,切实把坐在机关“等线索”变为主动出击“找线索”,形成分级、分系统、分行业、分领域排查、核查涉黑涉恶线索的工作格局。
四是扎实开展“大核查” 行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移交核查等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筛选甄别,对于排查的线索问题盯住不放,一件一件核查核实,一件一件追问结果,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五是扎实开展“大深挖” 行动。纪检监察机关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倒逼任务落实,力求在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深挖“保护伞”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要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动机制,不断提高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六是扎实开展“大整顿”行动。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特别是要重视抓好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两大重点,严厉打击插手基层事务、垄断扶贫资源、侵蚀扶贫资金、危害贫困群众、扰乱公共秩序等涉黑涉恶行为,维护脱贫攻坚成果。
七是扎实开展“大收网”行动。政法机关要坚持把办案作为重点,对核查落实的线索要果断出击、从速侦办,进一步扩大专项斗争战果。要用好用足法律武器,更加注重严格依法办案,明确政策界限,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八是扎实开展“大治理”行动。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的常态化管控,扎实做好特殊群体的社区矫正、跟踪帮教工作,强化对建筑、运输、采矿、娱乐等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高危行业监管。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着力解决“黄赌毒”问题,提升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九是扎实开展“大承诺”行动。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辖区“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工作。对辖区和行业未排查出涉黑涉恶问题和相关线索的,由县(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向上级党委、政府作出“辖区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并签订承诺书。对作出承诺后,被举报和经明察暗访发现并立案侦查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的,要区分不同情况,严格按照综治领导责任制进行责任追究。
十是扎实开展“大督查”行动。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把督导检查、跟踪问效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
《方案》还从落实政治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四个方面,明确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保障措施。(陇南市司法局扫黑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