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政法委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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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陇南市武都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某龙等6人涉恶案件。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纪委监委、政法委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邀参与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被告人张某龙与林某勇合伙在武都区城郊乡桥头村崔家梁一自建房租房从事高利放贷,其中,林某勇提供资金,董某达负责记账、回拢资金,张某龙叫来石某、谢某兵、司某龙、张某团等人催账。后因借款要不回来,张某龙便伙同或指使、安排石某、谢某兵、司某龙、张某团、胡某升等人采用暴力或软暴力催收借款。应分别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追究6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整个庭审程序合法、重点突出、过程紧凑,庭审顺利进行。法庭将依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