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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交警支队“四项措施”强化客运车辆安全管理

来源: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12-0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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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冬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筑牢客运车辆安全管理防线,进一步改善辖区道路交通秩序,陇南市公安交警支队采取“安全监管、隐患治理、路面管理、宣传教育”等四项措施,扎实开展客运车辆安全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安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加强安全监管,督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交警大队领导深入辖区客运企业详细检查安全责任落实、GPS动态监管、驾驶人岗位教育等工作,并与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进行面对面座谈交流,要求企业安全管理员加强对客运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坚决杜绝病车上路,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强化隐患治理,预防交通事故。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状况,把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源头手段。加强客运路线、学校周边、道路沿线人口密集区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险路险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增设加固安全防护墙、防护墩、安全提示牌,施划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等形式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在车流密集的主干道路上,实行巡逻民警交叉错时巡逻制度,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对路面标线不清晰、标志不齐全或交通安全设施损坏的,做到及时发现上报,及时与公路管理部门联系维护。  

三是加强路面监管,保障安全畅通。依托辖区交通安全服务站点,严格按照“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百日攻坚”行动和客运车辆“六必查”要求,通过对客运车辆的路面常态化检查,对发现客运车辆存在超速、超员、无证、疲劳驾驶、车辆逾期未检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客运车辆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对辖区客运企业驾驶人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集中学习、交流座谈、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向客运驾驶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意识。通过讲解全国、全省发生的道路客运重特大事故案例,警示客运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杜绝危险驾驶。同时,通过微博、微信、ADC手机信息群发平台、贴吧、互联网外宣平台等向客运驾驶人广泛宣传交通安全,警醒其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