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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交警大队“122交通日”宣传侧记

来源:陇南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4-12-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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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吴志刚)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大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社会氛围,从11月25日至12月4日,陇南市西和县公安交警大队集中开展以“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营造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良好宣传氛围,营造人人谴责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

 

提前安排早部署

为做好安全日期间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切实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西和县交警大队提前谋划,精心部署,多措并举,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日活动有序开展。

一要发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机制优势,与相关单位做好协调工作共同开展“122”交通安全日活动。

二要会同广播、电视等媒体,重点围绕活动主题策划组织“122”宣传活动和新闻宣传。

三是宣传日活动中,该县交警大队将积极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开展立体化的宣传,并通过手机短信、网络、微博、LED显示屏等实时传播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和发布当前我县道路通行状况等安全出行提示信息,为群众出行提供便利,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是通过在路口、集市等重点路口和人群密集区域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交通安全咨询台等一系例措施,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文明驾驶意识。  

“七类违法”大整治

为了给群众创造更安全的交通环境,12月1日至2日,按照陇南市交警支队统一安排,大堆组织开展了严查七类交通违法行为的统一行动。行动中,该县交警大队针对辖区事故多发地段,急弯、陡坡、临水路段、长下坡路段等重点部位,加强了勤务安排。对营运客货车、城市工程运输车、摩托车、农村微型面包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旅游包车和租赁客车等易发上述七类违法行为的重点车辆,实施了不间断的排查整治。  

现场咨询发倡议

活动当日上午,该县交警大队联合运管、安监、公安、司法等部门在人流量较大的解放路步行街开展“122”交通安全日现场咨询活动,悬挂了“122交通安全日”、“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行车”等标语横幅,向过往群众、驾驶人发放了宣传资料、交通安全提示卡,号召社会各界关注文明交通,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谴责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  

文明交通我参与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准驾驶人的文明交通素质和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122”交通安全日宣传,该县交警大队民警与县驾校联合开展了“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由该县交警大队民警对驾校学员进行先期培训后,学员们按照各自分工和安排,在城区森美路口、大哥大门口、地税局门口、财政局门口等路段对违法停车行为、不自觉礼让斑马线、行人过街不遵守放行信号、步行翻越隔离设施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并对不系安全带、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等行为协助交警进行说服教育,此项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了驾校学员的文明交通意识和安全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文明交通氛围。参加活动的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实地参与交通管理,更能了解驾车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充分认识到不文明出行可能造成的后果,有助于自己练好驾驶本领,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念。  

交通安全进军营

为有效提高驾驶人及消防官兵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联勤作战能力,12月3日下午,宣传中队民警受县消防中队中队长杨玺邀请,为消防官兵驾驶员进行交通道路安全知识讲座。讲座上,宣传中队民警王磊首先介绍西和县道路交通“三大要素”即人、车、路的基本情况。其次通报学习2014年1月至11月份全县共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及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及成因。然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新修改后的条款,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九十六条等分别举例讲解。同时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后全国首例醉驾入刑案例荟萃及法院判决情况,其中以著名音乐家高晓松醉酒驾驶案例进行讲解。之后,民警王磊向消防大队驾驶员讲授了日常行车中注意事项:一是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驾驶机动车时要注意观察交通标志、标牌的指示。三是城区不要乱停乱放。四是驾驶特种车辆时除执行紧急任务之外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文明礼让、文明驾驶,不要强超、抢会,做一名合格的驾驶员。随后,民警苏娟采用问答互动的方式向消防官兵补充讲解了为什么不能超速行驶、为什么不能酒后驾驶、为什么不能无证驾驶以及车辆行驶中为什么要系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最后,消防中队中队长杨玺对驾驶员也提了相关要求。希望驾驶员自觉遵守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大队民警将带去的20本法律手册、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及2盘警示教育光碟赠送给消防中队。  

借助法制搞宣传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借助“124”宣传,该县交警大队民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和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与和相关法律法规,并继续推进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及相关的整治工作进行重点宣传。坚持舆论先行,大造宣传声势,充分借助各种宣传平台和载体广泛宣传“文明交通”的重要性,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守法、文明出行,最大限度争取社会理解支持。活动中,宣传人员手中的宣传单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路过的群众纷纷上前领取并仔细阅读。有的驾驶员还向民警进行仔细咨询,民警们热情解答群众提出的机动车辆入户办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及交通事故处理等疑难问题的同时,使他们对因轻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有了直观而深刻的认识,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文明交通进校园

该县交警大队民警深入到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了“文明交通,告别陋习”主题讲座,通报了甘肃“11.16”校车交通事故,发放了《致老师、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交通安全读本,对学校负责人、学生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示学生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和“黑校车”。  

联合媒体造氛围

该县交警大队积极联系西和电视台,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及时报道“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的重大意义以及宣传活动相关情况,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陇南市西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