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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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校园春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陇南市公安交警支队结合各辖区校区路段交通实际情况,以“开学第一课”为主题,以“四个责任”为着力点,强化新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努力为广大家长、师生平安出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一是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学生的法制意识教育,切实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育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在校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是督促民警落实监管责任。针对辖区道路交通特点和学生自身特点,各县区交警大队及时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讲座、发放宣传手册、展出交通事故警示展板、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等方式向学生们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同时,民警还组织“交通安全”主题班会活动,以案说法,使广大中小学生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安全骑车、走路、乘车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交通安全意识。
三是引导家庭落实家长责任。通过深化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引导学生家长切实落实家长监管责任。一方面,在日常接送孩子上学过程中,驾驶私家车的家长要在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临时停车区域停放车辆,做到即停即走,共同维护校园周边停车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另一方面,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带孩子参加一些有益孩子身心健康的交通安全社会活动,在安全乘车、安全走路和自我保护方面进行经常性教育,以避免学生外出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四是协同媒体落实宣教责任。各县区交警大队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权威影响力。同时,利用户外LED显示屏、宣传栏、宣传窗等宣传阵地和互联网站、短信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管动态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关注校园安全,营造校园交通管理人人有责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