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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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全面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初冬季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好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陇南市公安交警支队紧紧围绕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总体要求,立足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织密“四位一体”管控网络,以“一严格、三提升、两改进、一下降”为工作目标,多项齐抓,严查辖区道路重点车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全面净化初冬道路交通安全出行环境。
一是讲求方法,严查“超员车”。为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道路畅通,各县区交警大队积极采取固定执勤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加大对农村道路7座以上客运车辆的检查力度,同时加强对重点路段、时段的监控管理,做到整治行动关键部位不漏点,面上管控不漏段,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立执勤点,特别加大早晨、中午、及晚间的巡逻检查力度,实行逢车必查,逐一上车核查人数,对超员客车坚决实行卸客转运,同时将超员情况通报到相关客运单位和交通运输部门,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是全警动员,严查“酒驾车”。为使“酒驾”违法行为查处常态化,各县区交警大队根据辖区酒驾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及特点,切实采取错时、延时、不定时的勤务执勤模式和交叉用警工作方式,加大查处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力度,特别针对重点路段、餐馆、饭店、酒吧等娱乐场所附近路段增派警力,加大夜间、午后、双休日等重点时段的检查管控力度,做到辖区路面不漏管、不失控、不留死角、盲区,切实形成严管高压阵势;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对“酒驾”违法行为进行及时举报,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新局面。
三是源头排查,严查“未年检车”。各县区交警大队及时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严查严处逾期未检验的车辆,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要求停运并注销,并对客运企业、货运场站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企业逐一检查客运车辆轮胎花纹深度、刹车磨损程度等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记录,同时,对客运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一次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对货运车辆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通报近期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提醒驾驶人安全行车的注意事项,确保车有问题不上路,人有问题不上车。
四是紧贴实际,严查“报废车”。各县区交警大队结合农村地区地处偏远、广大农村群众安全意识淡薄等实际特点,切实将整治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工作与日常执勤执法有机结合,在日常勤务中加大低速载货汽车、微型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以及拖拉机等重点车辆非法改装、非法安装,已达到报废期限的,非法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其中,对查获的驾驶达到“报废”的车辆,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在查处交通违法过程中,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行车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