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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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王礼鹏)为提高辖区内食品经营流通单位食品安全知识,和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近日,陇南市徽县江洛司法所联合江洛食药监所开展了《食品安全法》专项宣传活动。
活动中,江洛司法所与食药监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食品经营流通的零售商店、学校食堂送去了《食品安全法》相关宣传资料,并要求辖区内经营单位严格依法经营,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及进货台账,定期检查商品保质期,确保销售商品质量安全。同时对近期市场上出现的“臭脚盐”、生产批号过期的碱面进行检查,并对查出的生产批号过期的碱面进行现场封存,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查处没收。
此次宣传活动开展,强化了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的责任主体意识和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为广大群众营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陇南市徽县江洛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