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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被认定为第二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

来源:陇南日报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05-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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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庆阳召开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上,甘肃省农牧厅公布了9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名单,陇南市康县位列其中。康县被认定为第二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创建时间为2017年-2018年。
 
康县自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以来,坚持从“抓源头、重监管、创品牌”出发,大力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100%。经县级政府申报、市级农牧部门考核推荐,省级农牧部门核查和公开征求意见,最终被认定为第二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卯煜 苟鹏泽)
 
(原文链接:http://gansu.gscn.com.cn/system/2017/05/24/0117110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