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甘肃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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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陇南市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面强化管理,持续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遏制和减少道路事故发生。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结合辖区酒驾违法行为特点,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确定重点管控路段、时段、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酒后驾驶整治行动;要求各中队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延伸管理触角,深入城区出入口、乡村重点路段,坚决打击、控制酒后驾车违法行为,预防涉及酒驾诱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该县交警大队通过“双微”平台、QQ群进行酒驾现场微直播,散发宣传资料等大力开展“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及时播报查处酒后驾驶相关情况及典型案例,大力宣传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
三是强化巡逻密度。根据酒驾违法行为的发生规律,及时调整勤务方式,主动将夜间查处酒驾时间延长至深夜两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常态严管相结合,采取巡逻管控、定点设卡、多点查处、交叉执法等方式,重点开展午间、夜间的管控力度,灵活变换整治地点,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让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无空可钻。在日常管理中,始终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整治对象,持续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活动,形成打击酒驾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是严格执法力度。对涉嫌酒后驾车违法的驾驶人一律用酒精检测仪进行初检并抽取血样进行含量检验,严格操作规程,做好取证工作,对查纠的酒驾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处,坚决杜绝“说情风”干扰,严格公正执法;要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保持警容严整、语言文明、执法程序规范,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群众对查处酒驾违法行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康县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900余人次,警车120余辆次,查获涉嫌醉酒驾驶2起,饮酒驾驶4起,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整治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之中。 (饶剑)
(原文链接:http://ln.gansudaily.com.cn/system/2018/01/23/0168959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