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财政局9月19日提供消息说,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机关经费管理,市财政部门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测算标准和反复讨论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制定《陇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陇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和《陇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近日,由陇南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行。
此次修订印发的三个管理办法,是陇南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将有效解决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标准偏低,执行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对于促进市级部门规范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个管理办法重点在经费定额标准、公务活动和会议培训审批以及监督检查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提高定额标准,根据陇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既能包住、又要打
紧的原则,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开支标准适当提高,
既保证正常的工作需要,又着力压减行政成本,倡导勤俭节约;二是加强审批管理,严禁无明确目的一般性学习考察和变相旅游,从严控制会议次数和规模,加强培训资源整合和培训计划管理,不按规定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列支,坚决杜绝浪费;三是严格监督问责,严把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关口,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宴请、借培训名义公款旅游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李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