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至18日,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组组长、省直机关纪工委书记周见明带领督查组对陇南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运行以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先后与陇南市成县、武都区有关负责人进行了个别谈话,随机抽查了县区直部门、乡镇和村社,走访了政务大厅、窗口单位和服务网点,召开了座谈会,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听取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东新关于陇南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
督查结束后,周见明向陇南市反馈了督查情况,充分肯定了陇南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所做的工作,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不断深化认识,自觉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要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每个责任主体履职尽责;三要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帮助基层单位制定好落实主体责任的办法和措施;四要把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作为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持续形成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马丽红 张美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