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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公布6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来源:甘肃廉政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6-01-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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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纪委2016年1月13日披露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公车私用问题2起,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话费问题2起,违规发放公用取暖费问题1起,违规公务接待问题1起。
 
公车私用问题2起
 
2014年10月,成县住建局副局长赵小林接受成县一超市经理焦某的邀请,下班后乘坐单位公车参加其家庭宴会和娱乐活动。2015年10月16日,成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赵小林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
 
2015年9月3日(节假日),文县信访局司机朱文勇在未经单位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驾驶单位已停用车辆赴丹堡乡纸坊沟村办理私事。2015年10月15日,文县纪委给予朱文勇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发放公用取暖费问题1起
 
2014年11月,两当县城关小学用2013年度学校结余的公用取暖费,为本校81名教职工每人发放取暖煤500公斤,共计支出45000元。2015年10月21日,两当县纪委给予校长袁兴强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违规公务接待问题1起
 
2015年7月,文县劳务移民局在公务接待中提供烟酒,共计支出4530元。2015年10月15日,文县纪委给予局长宋晓文党内警告处分,烟酒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话费问题2起
 
2013年8月至2014年10月,徽县水阳乡卫生院院长李勇累计公款报销个人手机通信费用共计1530元。2015年9月30日,徽县纪委给予李勇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013年2月至2014年12月,徽县嘉陵镇卫生院院长任凯累计公款报销个人手机通信费用共计1140元。2015年9月30日,徽县卫生局给予任凯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