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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杀人在逃终落法网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6-02-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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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1日,陇南市成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从一名吸毒人员身上打开突破口,从而使陕西省一起杀人大案水落石出。
 
1月21日上午,成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调查走访时发现,一名陕西籍吸毒人员有可能涉嫌近期城区抢夺案。在进一步调查当中,民警将该吸毒人员成功抓获。该吸毒人员在随后的审讯中称自己叫“郭某昌”,只是吸过毒,再没有其他任何问题。
 
细心的办案人员在检查他的身份证时,发现其持有两张身份证,一张姓名为“郭某昌”,一张姓名为“汪某林”。但因为该男子系吸毒人员,两张身份证上的相片都与其本人差异较大。办案人员敏锐地感觉到,这其中必定有问题。随后,办案人员在网上追逃系统中查出,该男子所持“汪某林”身份证,系上网在逃人员,是陕西省子长县人,涉嫌拐卖妇女儿童案。在进一步的工作中,民警通过人像比对和分析研判,确定该吸毒人员的面部特征与其所持“汪某林”身份证相片相似度比较高。于是,办案人员对该男子展开了进一步审讯。
 
最终,该男子终于交代,他真名叫汪某林,于2012年7月份来到成县至今。在成县期间,汪某林因无法生存,便采取“碰瓷”方式进行敲诈勒索,作案多达18起,这些案件受害人因损失不大,都没有到公安机关报案,使其一直逍遥法法外,直到近日落入法网。当民警问其在陕西所犯涉嫌拐卖妇女儿童案时,汪某林一直拒不交代。见此情景,办案人员立即联系陕西子长县警方,对抓获上网逃犯汪某林的情况进行了通报。1月22日,陕西子长县警方派出警力前来押解犯罪嫌疑人汪某林。子长县民警介绍了汪某林的基本情况,并通报了犯罪嫌疑人汪某林涉嫌杀害常某某的案件情况。针对汪某林的情况,双方民警制订了周密的审讯方案。1月25日,子长县公安局民警在城关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对犯罪嫌疑人汪某林进行了审讯。面对子长县公安局民警,犯罪嫌疑人汪某林如实供述了其2012年5月份杀害常某某后逃离子长县的犯罪事实。
 
就在2012年5月下旬,汪某林的情妇常某某来找汪某林,说他俩的奸情被常某某丈夫发现,常某某要求汪某林和她断绝关系,以后不要再联系她了。两人因此发生争执,恼羞成怒的汪某林随手捡起一块砖头朝着常某某头部猛击,致其当场死亡。之后,汪某林潜逃,并于当年7月份来到成县藏匿至今。
 
目前,犯罪嫌疑人汪某林已被成县警方移交给陕西子长县警方,由子长县警方押回审理。(陇南市成县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