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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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吴志刚)5月19日为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国第四次统一行动日,陇南市西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一步加强组织部署,营造舆论氛围,强化路面管控,扎实开展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第四次全国统一行动。当天行动,共出动警力30人,出动警车4辆、设置固定检查点2个、流动巡逻组2个,检查各类机动车400余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起。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分析前三次全国统一行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积极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推进第四次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提高整治针对性。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由城区中队派出四个小组,以定点查缉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开展行动。石峡、石堡、洛峪中队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行动方案,认真分析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特征,做好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整治。通过分析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规律特点,强化信息引领勤务,围绕进出城、省道、县乡道路、城区路段和景区农家乐路段,灵活采取定点蹲守、分散设卡、流动查缉等方式,强化酒驾醉驾集中整治力度。石堡、石峡、洛峪中队以农家乐周边道路,涉酒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以及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县乡道路、重要村镇和集市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以城市小型客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为重点车辆,结合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进一步完善勤务安排,通过设置固定查缉点、流动查缉点、成立执法机动队等方式,坚持全面整治和精准打击相结合,逢疑必查、有违必纠,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城区中队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方式,针对城区餐饮区饮酒习惯,在易出现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重点时段,加强对城区酒店、餐饮区及农家乐周边道路的巡查力度,严查酒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办案组统一在大队机关办案区统一办案,事故中队组成行动应急小组在大队备勤,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三是严格执法,违法必究。严格办案程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予以拘留,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强化证据意识。在办理醉驾案件时,要全面客观收集犯罪证据,既要及时准确收集犯罪嫌疑人醉酒驾驶、具有从重处罚情形、拒绝和阻碍执法检查等证据,又要注意收集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依法从宽处罚情节的相关证据。加强重点取证环节的监督,对呼气测试酒精含量数据和抽血检验酒精含量数据等关键证据要及时予以固定并留存,防止发生醉酒驾驶降格处罚问题。
四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类媒体、多种方式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强化“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文明理念,切实形成抵制酒驾醉驾行为的浓厚氛围。开展专项行动主题宣传。宣传中队在城区开展酒驾专项行动主题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传单、搭建咨询台、以案说法等宣传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宣传专项行动的时间、整治重点以及酒驾的危害、代价和法律责任。通过各类媒体宣传。通过自媒体宣传,在微信平台发布酒驾两公布一提示和专项行动曝光,在新浪、腾讯微博直播酒驾整治动态。在西和新闻网、西和在线等本土互联网上发布酒驾宣传提示,引导群众珍爱生命,远离酒驾。(陇南市西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