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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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6月13日凌晨1时20分,陇南市宕昌县公安局沙湾派出所负责人赏申龙接110指令称:“你辖区手机号为1879393XXXX的村民多次拨打0931-110、0939-110、110称:他要用火枪把妻子打死,还准备有50斤汽油,将妻子娘家烧光,要求出警处置。”
接警后,赏申龙带领案件侦办队民警及时赶往沙湾镇冉某娘家核实情况,冉某不再现场,经过大量工作,在确保冉某妻子及家人的绝对安全下,民警迅速赶往冉某家,冉某酩酊大醉,手持电话胡乱拨打。
经调查核实,冉某家中并无火枪,也无汽油存储,只是冉某和妻子吵架后,妻子赌气回娘家不回家,冉某酒后为了发泄情绪,拨打0931-110、0939-110、110等报警电话数十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于冉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陇南市宕昌县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