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12-01
阅读次数:
记者11月28日从陇南市文县获悉,文县公安局石坊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传播谣言的尤某进行了处罚。
11月25日10时许,石坊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石坊镇政府建立的各村‘陇南乡村大数据交流’微信群中有人散布虚假信息,对政府正常开展工作造成了影响,请求查处。”接警后,民警立即就此事展开了调查。经查,一网名为“萌萌”的微信用户于11月23日7时许,在其所在村社的“陇南乡村大数据”微信群中转发了一条关于“农民不需要交新农合费用”的信息。民警立即对该信息的内容及真实性进行了核查,证实该信息确属虚假信息。
当前,正值该县乡、村两级组织收取2018年度新农合、养老保险费用时期,该条信息的发布误导了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理解,给费用收取工作带来较大的阻力。民警一方面及时在该群及各村警民信息交流群中发布了辟谣信息,说明该信息为不实虚假信息,引导辖区居民不要随意转发此信息,并对网络传播谣言的危害及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另一方面调查得知“萌萌”的真实身份系石坊镇某村村民尤某,民警随即对尤某进行了调查。经询问,尤某如实交代了其在微信群中转发虚假信息的行为,通过批评教育尤某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
目前,尤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受到了罚款贰佰元的处罚。(张前 牛小亚)
(原文链接:http://ln.gansudaily.com.cn/system/2017/11/29/0168596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