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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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陈斌)2月23日夜间,陇南市礼县王坝乡何崖村发生一起故意伤害他人案件,接警后,礼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经查,礼县王坝乡何崖村村民韩某因怀疑妻子与同村村民王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2月23日夜间20时许,韩某手持匕首来到王某家,在与王某发生争执的过程中在王某胸腹部连捅数刀,致王某伤势严重住院抢救。作案工具匕首在双方撕扯时被受害人王某夺取后丢弃,由于天黑、现场环境复杂,民警在现场搜寻物证时未发现作案工具(匕首),致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在搜寻一夜未果后,礼县公安局于2月24日8时决定由刑侦技术室带犬民警携带警犬搜寻作案工作协助破案。带犬民警王嘉嘉、陈斌随即携带血迹搜寻警犬“AK”和硬质地面追踪警犬“天狼”,赶到案发中心现场参与案件侦破工作,搜寻该案关键物证。
由于案发现场位于山沟深处,沟内垂直深度达150米左右,又临马路,周边杂草、各种生活垃圾及粪便满山遍野,气味复杂,给警犬搜索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因素。在极其复杂而恶劣的环境下,带队领导王军要求带犬民警分工带犬寻找,按照分工,警犬“AK”,以案发现场血迹为嗅源,由案发现场由南侧向北仔细搜索式寻找;另一组警犬“天狼”,以受害人穿过的衣服为嗅源,由该案发现场北侧向南侧拉网式搜索寻找。
整个搜寻过程持续约半个小时,“AK”搜索到案发现场10米处一杂草丛中坐地示警,经查看,有一带血的香烟,警犬“AK”搜索到水沟旁边的杂草处再次坐地示警,经查找发现一把匕首,警犬“天狼”搜索到该处后也果断对该匕首卧地示警,后经嫌疑人辩认系作案后被受害人夺取抛弃的作案工具。
目前,行凶者韩某被警方刑拘,受伤者王某经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陇南市礼县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