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陇南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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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陇南市礼县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在例行路政巡查时,发现石桥镇赵磨至阳坡公路仲集路段处有人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许可埋设管线。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了解到此行为是施工单位埋设自来水管线。执法人员对施工单位负责人耐心细致地讲解了法律法规及要求,告知当事人违反了《公路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执法人员现场向施工单位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自行纠正违法行为,恢复路肩原样。
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书后,为了减少对公路的损坏,决定对该管线进行改线施工,同时将该段公路用地恢复了原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