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陇南政法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6日 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 队伍建设

康县检察院多措施不断提升反渎工作成效

来源:检察新视野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1-21 阅读次数:313
字号:A A    颜色:
陇南市康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与四川、陕西接壤,总面积2900多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20余万人,属陇南市下辖的国列贫困县之一。近年来,康县检察院反渎部门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坚强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办案这个中心工作,以“确保办案数量、提高案件质量,促进反渎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总体思路,按照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的部署和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安排,采取多项工作措施,严肃惩处渎职侵权犯罪,查办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实现反渎工作的持续发展。近年来,在新一届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该县检察院反渎部门自我加压、迎难而上,以中央的部署和省市检察院加强反渎工作的要求为指引,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实现了办案数量和质量的新突破,保持了反渎办案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2012年以来,该县检察院反渎部门共立办渎职侵权案件6件25人,连续三年在省检察院反渎条线考核中获得前三名的成绩。通过案件的查处,维护了国家机关正常秩序,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教育和警示了全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实履职、勤政廉洁,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服务和谐稳定的工作大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一方面及时查处渎职侵权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和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利用办案的机会,经常性地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合法合理的渠道反映问题,并积极协调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取得了案结事了、矛盾化解、群众满意的效果。
 
三是以办案为抓手,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一步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认真做好渎职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同时,该县检察院反渎部门充分利用办案的有利时机,有效发挥查办职务犯罪的优势,积极贯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通过采取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和方法,突出重点,精心安排,在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岗位同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源头控制,有效遏制了职务犯罪的易发多发态势。
 
四是认真钻研法律法规,提高案件的突破能力。2010年,该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成功办理了2件村党支部书记玩忽职守案件,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案件办理适用法律、办案方法等方面的经验,进而进行回顾学习,取得了良好成效,该案由此入选《全省反渎侦查案例选编》。2013年,在查办一起村干部为获取集体小利,非法批准采矿企业占用耕地采矿,导致耕地毁损的滥用职权案中,根据此案中犯罪主体认定的难点,办案人员查阅了大量的资料,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主体的认定,最终使案件成功立案、侦结起诉并依法判决。该案的查处,锻炼和提高了反渎干警挖掘案源和办案的能力,也使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能否成为渎职罪主体这个难题得到了有效的破解。
 
五是注重深挖细查,提高办理案件实效。为不断提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做到除恶务尽,该县检察院反渎部门在充分发挥自身业务优势的基础上,着重在获取证据和查清案件事实上下功夫,注重深挖细查,充分挖掘线索资源,有效发现其他犯罪进行并案查处,节约了办案资源,提升了办案效果。在办理康南森林公安分局局长王某某徇私枉法一案时,在侦查中获知犯罪嫌疑人没有合法手续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情况,经请示省检察院,此案符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遂即与徇私枉法案并案处理,提升了职务犯罪案件的打击效果。最终犯罪嫌疑人被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六是科学统筹,采取全院一盘棋的办案措施,不断推进反渎工作。该县检察院在部署反渎办案工作时,采取全院一盘棋的办案措施,如遇力量不足时,可从全院范围内抽调办案人员,在反渎局干警承担案件的询问、讯问、调查取证等主要侦查工作的基础上,抽调人员则承担警戒、后勤保障以及参与搜查、取证等工作,有效解决了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形成了办案合力,也使相关科室干警通过参与办案得到了学习锻炼,取得了双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