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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区消防大队出台“四个严禁”规定提高执法公信力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8-05-0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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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巩万斌)近日,陇南市武都区公安消防大队防制定出台了“公安民警‘四个严禁’”规定,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个严禁”的内容是:1、严禁泄露公安警务秘密,通风报信或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2、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和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以及吃请、旅游、健身、娱乐等任何形式的消费活动。3、严禁参与或变相参与经营公共娱乐场所。4、严禁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和到洗浴场所包厢消费、娱乐。 
 
“四个严禁”是为确保公安民警公正廉洁执法,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新推出的与公安管理相关的铁规。同时制定了严格的问责处理规定,凡民警违反“四个严禁”规定的,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辞退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领导干部违反的,先予免职。武都区消防大队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公安民警执行“四个严禁”的情况予以监督,如发现违规问题,请及时向陇南公安消防部门举报,电话96119。(陇南市武都区公安消防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