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起点上谋求林区法院的跨越发展
陇南中院分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天林
陇南市中院分院新一届党组班子组建后,为理清和深化林区法院转制后的各项工作,开创林区法院工作新局面,实现在新起点上的跨越发展,在经过充分深入调研、反复讨论研判后确立了“深化改革、夯实基础、狠抓办案、强化素质、突出特色、跨越发展”二十四字林区法院工作方针。
深化改革
一要根据上级要求和林区实际,加快改革发展步伐,进行干部人事管理、优化职权配置、后勤保障服务大改革,整合队伍人力资源,破解工作中的难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成本低、人员精、效率高、效果优的目标。目前,要结合林区法院“两少一多”实际,即案件绝对数量少、办案人员少、内设机构相对较多,进行人力资源科学整合,建立大审判、大综合、大监督的工作格局。此项工作已在舟曲林区法院试点,待有成熟经验后扩广到林区两级法院。
二要在人事制度和队伍管理上进行大的创新,推行轮岗交流,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从基层遴选工作人员,推进队伍人力资源的优化组合,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人事改革,让一些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警得到及时提拔使用,激励先进,弘扬正气,为他们打造干事创业的平台,建立符合林区法院特点的用人机制。
三要加强审判管理,根据林区审判工作实际和审判特点,使有限的审判资源得到合理使用,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根据林区法院特点,实行与审监庭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建立符合林区法院特点的大审判管理机制。
四要深化量刑规范化建设,把涉林涉毒案件量刑规范工作打造成林区刑事审判工作的品牌和亮点,为上级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提供司法实证依据。
五要以陇南分院更名为契机,建立以林业生态为主体的大区域的甘肃林业中级法院,进一步拓宽林区法院的管辖范围,充分体现林业专门审判机关的特征,确保林区审判事业长远发展,为保障林业在甘肃生态屏障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在西部开发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要以“三五改革”纲要为指导,制定林区法院改革规划。要落实林区法院改制后的相关工作,加大经费保障力度,通过上级法院力争将林区法院业务装备费纳入中央预算,同时要建立健全林区法院在人员管理、党员组织管理上的一些制度,使林区法院管理更加规范科学。
夯实基础
一要打牢思想建设、队伍素质和自身发展基础。林区两级法院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着力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全面提高干警队伍的业务素质能力,为林区审判事业培养储备一批高素质、复合型、专家型审判人才。
二要加强制度文化建设,本着“有用、管用、好用”的原则进行整章建制,把实际工作中成功有效的经验进行总结提炼,把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并具有林区法院特点的有关新举措进行固化,建立起“靠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的良好工作秩序和氛围,强化责任追究制,充分体现出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
三要夯实基础建设。抓住中央对政法基础设施投资和西部大开发机遇,下大力气解决历史欠账,确保林区法院基础建设所需要的软、硬件设施基本到位,达到规定的标准,切实提升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
四要积极主动地向省法院及有关部门汇报两级法院开展的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争取理解和支持,不断推动林区法院取得更新更大的进步和发展。
五要工作重心下移,要针对“干警总数的80%在基层,案件数量的80%在基层,违法违纪的人员80%发生在基层”的现状,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夯实基层基础,打牢基础防线,为林区法院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狠抓办案
一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发挥司法职能,参与林区社会治安综治,严厉打击杀人、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和盗伐滥伐林木等多发性犯罪,全力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二要针对林区法院案件数量连续下滑的趋势,要想方设法进行遏制,要在案源拓展上出实招、见成效,确保案件稳中有升。
三要针对林区大多为藏区的特点,讲求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使审理的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和谐案,维护林区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要加强审判质量管理,确保审判公正;加强审判效率管理,确保法定期限内结案;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审判监督;加强审判层级管理,提高审判水平;加强审判绩效管理,坚持审判导向,确保审判工作上水平。
五要立足林区实际,加强生态资源的司法保护,加大对涉林犯罪案件、涉野生动植物犯罪案件的审判力度,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普通案件,林区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征地拆迁、房屋改造等重点案件,林区经济转型过程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社会保障、下岗职工、低保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方面的突出案件。
六要强化诉讼指导力度,强化调解速裁力度,推行巡回审判方法、判后答疑制度和定期回访制度,确保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七要认真落实司法便民措施,解决好林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司法需求,全力提升司法服务民生工作水平。
强化素质
要着眼能力素质的转变,实现队伍整体能力的提升,彻底扭转林区法院思想观念滞后、干警能力不足、工作质效不高、履职尽责不到位等一些与适应转制后的接轨与发展不相适应的现实问题。
一要圆满完成分院党组提出的“素质提升年”活动各项任务,做好规定动作,突出自行动作,实现工作作风大转变,办事效率大提高,责任意识大增强,服务能力大提升。
二要抓好各项主题和专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学习型、效能型、创新型机关创建活动,重点提升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作风意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序列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练兵活动,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提升干警从事审判、执行、调解、管理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要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丰富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和形式,强化发展的“软实力”,创新开展法院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文化氛围,增强文化育人、润物无声的效果,让干警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素质、增强能力。目前,林区法院在文化建设上要着重开展好“六个一”活动,即办一刊物、设一中心、开一讲堂、设一个室、布一面墙(廊)、着统一装,同时重点提炼林区法院精神和“八字”院训,即尚法、惟民、笃行、进取,展现林区法院群体对审判事业、对人文精神的不懈追求,体现林区法官队伍整体的价值追求和林区法院人整体的精神风貌。
突出特色
要林区法院工作树典型、立品牌、创特色、推亮点,在“林”字上做文章,在特色上下功夫,在扩大案源上找出路,在提高审判质量上出成绩,在便民服务上创路子,在构建林区和谐社会上做先锋。按照“一院一优、一院一品”要求,加快林区法院司法品牌创建活动,以特色亮点带动整体工作,努力形成各类审判有“亮点”、各项司法服务有“特色”,各院有“品牌”的格局。
跨越发展
在新的起点上谋划林区法院跨越发展,进位赶超。林区法院的改制,有助于解决长期以来因司法管理体制不顺而制约、影响林区法院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林区法院今后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和契机。同时与地方法院相比,林区法院在思想理念、管理模式、审判节奏、司法能力以及硬件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很大差距,因此,要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谋划林区法院各项工作要具有前瞻性,要按照“起好步、迈稳步、跨大步”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小步快跑,发扬“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甘肃精神,积极向上,迎头赶超,努力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有变化、三年迈入全省法院中游行列”的奋斗目标,努力实现林区法院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