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平凉市泾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刘威
司法公开是法治国家司法活动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规律 ,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在当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司法公开不仅是为回应当事人需要而采取的一项具体程序要求,而且是遵循司法内在规律的一项重大举措和突破口。近年来,泾川县法院按照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的总要求,坚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主抓手,把司法公开贯穿于立案、庭审、执行、裁判文书、审务以及听证等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公开的内容全面具体、公开的载体丰富多样、公开的程序依法合规,初步实现了重要节点公开全方位、节点对接无缝隙、制度机制相配套,促使全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新发展。
一、坚持全面公开,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泾川县法院本着“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的司法理念,着眼于提高司法公开性和透明度,努力让群众打一个明白官司。
(一)加强“窗口”建设,实现立案公开。从审判工作的特点出发,制定实施了立案“窗口”工作流程、立案首问负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了立案审查、案件分配、排期开庭、审限监督、审判流程管理为一体的阳光立案机制,使每一环节都在公开、透明中进行。今年五月份起全面落实立案改革,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对群众提起的诉讼一律进行登记,然后按规范要求分类处理,彻底解决了立案难的问题。另外,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电子公告屏,滚动播出受理各类案件的信息和相关法律法规;安装了便民自助查询系统(触摸屏),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当事人还可以用身份证或输入案件编号随时查询案件各个审理节点的信息,了解案件审理的进展情况。制作了10余种版面和图表,编印、摆放了《诉讼须知》、《诉讼指南》等便民手册,对各类审判和执行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文书样式、收费标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诉讼风险提示等内容进行全面公示;设立了导诉台,为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提供立案、查询、咨询等方面透明、便捷的服务。近两年来,立案近3000件,接待当事人5000余人次,送达各类法律文书3万余件次,对各类案件流程进行了全程、动态监控,办理减、缓、免诉讼费18万多元,立案公开实现了全方位、人性化。为了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更快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我院积极探索建立大调解格局,与县司法局联合建立了诉讼与非诉讼调解协调机制,邀请了特约调解员,开展了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立案调解等多种调解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构建阳光审判,推进庭审公开。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各类再审案件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外,一律公开审理;在公开开庭审理3日前,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等依法送达开庭通知书。同时,还通过电子显示屏以及法院便民自助查询系统(平台)公开发布庭审的案号、合议庭组成人员、当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开庭时间、开庭地点等内容,便于群众旁听庭审。对公开庭审的案件,允许群众旁听,允许媒体记者旁听报道。对于社会公众关注、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庭审旁听。全面贯彻刑事证据裁判规则,证据在庭审时做到公开出示、公开质证,并严格依法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改革,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让控辩双方参与到量刑中来,让刑罚裁量权在阳光下运行,实现量刑的公开、公平、公正。所有案件一律进行公开宣判,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行为的引导、示范、评价和规制功能。为适应信息化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积极争取上级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已建成1个数字化法庭,庭审活动能够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庭审直播,增强了司法透明度,达到司法公开与司法公正的高度契合。
(三)树立司法权威,实现执行公开。完善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依法公开当事人情况、立案信息、被执行财产信息、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执行中止情况和理由、结案信息、执行异议信息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人阶段的听证信息等。公开执行中的重大进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执行款项的收取发放、执行标的物的保管、评估、拍卖、变卖中的重点环节和重要事项,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公开执行期限,未在规定期限内将案件执结,需要延长执行期限的,亦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如需延长执行期限,由执行法官制作《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期限延长告知书》,写明延长执行期限的理由、期限和法律依据,并在法定执行期限届满前三日送达各方当事人。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信息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使其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形成威慑机制,推动了一些重大案件的执行。
(四)打造良性互动平台,推进听证公开。积极探索和完善公开听证工作,不断拓展听证公开的案件范围,对涉及人数众多、群众反映强烈、争议较大、多次上访以及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影响的涉诉信访案件,对侵权损害后果争议较大、赔偿方式或赔偿数额分歧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涉及案外人重大权益以及当事人提出要求的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执行异议案件、申请再审案件等一律实行公开听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检察官、人民调解员等作为听证员,与法官一起听证,收到良好效果。对于法律没有规定开庭审理程序,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的案件,除依法不能公开以外,一律组织公开听证。实行公开听证的,向社会发布听证公告,公告听证的事由、时间地点、听证人员及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五)推行“三读一审”,强化文书公开。按照省、市法院制定的《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实施细则》,对裁判文书公开的范围、审核、录入以及时间要求等方面事项予以明确和细化,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的案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公开的案件外,其余裁判文书由承办法官在案件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院审管办登记备案,录入公布。截至2015年6月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1846篇(件)。同时,注重创新,杜绝裁判文书带错出门,推行审判人员草拟裁判文书一读、庭长签发二读、书记员校对三读和专人对上网公开前审查的“三读一审” 制度,保证裁判文书质量。
(六)完善监督机制,推进审务公开。充分运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开通政务网站和官方微博,并依托甘肃司法公开网建成了网站群,公开法院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业务部门审判职能等信息。2014年以来结案的1800多个案件信息全部进入全国法院审判信息系统,确保了审务公开。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为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工作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加强与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深入宣传报道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传播法治文化。建立司法公开内部监督检查问责机制,对司法公开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对反映有关落实司法公开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和事,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聘请10名廉政监督员,主动报告重大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和重大案件审判情况,每季度书面报告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不定期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等参观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参加座谈会,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助推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二、坚持深度公开,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该县法院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整合司法资源,创新公开载体,切实把司法公开工作推向深入,努力使司法公正“看得见”、司法高效“能感受”、司法权威“被认同”。
(一)深化诉讼服务平台建设。院内制定下发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坚持融服务于公开,积极构建“网、电、人、窗”四位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全面建成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为群众提供全面周到的诉讼服务。建成了司法公开网站,在司法公开网站设置诉讼服务版块,提供实时查询开庭公告、诉讼风险、案件流程以及远程立案、在线信访等服务。加强信访窗口服务,建成了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规范信访接待办理流程,开展远程视频接访、网上接访等服务,为群众解决涉法问题提供便利。2014年以来,远程视频接访3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开通了电子签章系统,基层法庭和院机关业务部门审结的案件法律文书通过内网送审,立等可取,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
(二)深化自有媒体建设。主动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着力打造自有媒体,通过建立司法公开网站、开通法院官方微博、设立触摸式电子查询平台等多种措施,拓展司法公开新途径,重点对法院概况、工作流程、部门职能等法院基本信息和重要活动、工作报告、非涉密司法统计数据等信息进行公开,有效增强信息的及时性与互动性。2014年以来,已公布各类审务信息近200篇,网站访问量2.3万人次;法院官方微博发布各类信息60余篇,粉丝数量近3万人。
(三)深化信息化和人民法庭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根据司法公开工作的实际需要,升级四级专网,全院实现了四级专网全覆盖,改建科技法庭,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加强司法信息录入工作,将有关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司法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数字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计划在三个基层法庭各建设一个科技法庭,建成后可与省高院审判管理中心远程连接,有效提高司法公开的硬件水平。
三、坚持主动公开,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坚持以公开树公信,主动向社会公开司法信息,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司法、信赖司法,赢得社会对司法的理解和认同。
(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每年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适时邀请他们观摩庭审,参加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推进司法民主。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3、2014两年增选人民陪审员29名,目前,人民陪审员总数已达39名;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提高参审率,近两年,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都在200件左右,一审陪审率87.3%。与此同时,通过随案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回访当事人活动等方式,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参与法治建设。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与各乡镇、街办“一站三中心”及基层组织的协调配合,深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化解矛盾、普法释法。
2014年,各人民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130余次,收到了良好效果。落实“两员三长一助理”制度,选派青年干警担任法律宣讲员、调解指导员,兼任法治副校长,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促进社会矛盾源头化解。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主动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综治、禁毒、预防职务犯罪、青少年权益保护等专项宣传。2014年,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共走访街镇、园区、企业20多个,提出司法建议4条,开展法律宣传、法律讲座6次,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
(三)主动加强对外宣传。组织法院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近距离接触法院工作,增进他们对司法的了解与认同。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以及网络媒体宣传法院先进典型、重点案件和工作动态,着力扩大影响力。2014年,参与制作电视节目1期,在媒体发表各类宣传稿件110余篇, 80余篇信息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1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第26届征文比赛中荣获三等奖。
泾川县法院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有力推进,为执法办案注入了强大动力,在案件数量大幅攀升、执法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平稳,审判质效指标逐年向好。2014年,一审案件改发率仅1.3%,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信访投诉率、调解率、一审服判息诉率等重要指标均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