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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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五大发展理念统领法院工作 以公正司法服务保障五大发展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雯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是党带领全国人民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伟大胜利的思想武器和根本遵循。对于人民法院而言,既要将五大发展理念厚植于法院发展中,统领法院工作全局,又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好五大发展。
一、把创新作为动力之源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引领法院工作进步发展。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是人民法院两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是当前法院工作中最重要、最迫切的创新。要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统领,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推动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强化院庭长办案,让法官回归审判一线,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不断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同时,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建立立案前先行调解、小额和简易案件的快速审理、普通案件专业化审判工作机制,为当事人和群众提供更加多元的纠纷解决渠道。此外,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服务和保障各项改革顺利推进。挖掘司法审判大数据,探索审判规律,提升决策支持能力;加大与工商、银行、信用协会等诚信体系的信息化共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破解执行难题;用信息化解决审判程序运行中的难点问题,推广电子送达、网上立案等,提高审判效率,方便当事人诉讼。
二、把协调绿色作为指向之针
协调发展和绿色发展是提升发展整体效能、推动事业全面进步的有力保障。对于首都基层法院,服务协调发展和绿色发展,就是要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家园等方面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在首都新一轮功能布局调整中,昌平区承担着功能疏解和承接的双重任务,承担着强化生态屏障的重要职责,尤其是在推进人口规模调控、生态环境治理、低端产业清退的中心工作过程中,相关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应当将执法办案融入区域发展大局,针对房屋土地租赁、区域性市场外迁、大型企业转型升级等转方式、调结构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件,强化纠纷的背景调研,关注类型化案件的特点,正确进行法律实施。同时,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协调行业协会和基层组织等力量,完善人民调解、访诉对接、先行调解、行政协调、网络调解等工作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完善基层治理。
三、把开放共享作为落脚之基
促进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需要秉持包容的姿态,以开放的视野、大局的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使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在这一形势下,人民法院应该让司法走向社会,让社会走近司法,实现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的交融共享、良性互动。诉讼服务中心作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的前沿窗口,是贯彻落实五个发展理念尤其是开放和共享发展理念的一个重要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昌平法院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一个开放、共享的公共空间,其中设有律师工作室、人民调解室、网络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引入各方社会力量为群众提供多元的纠纷化解渠道;设有法律书苑、庭审直播、自助查询等功能区,群众可以自由查询所有上网文书,实时观看各类直播的庭审活动,查阅、复印案卷资料,学习阅读各类法律书籍等;还有母婴室、小商品自动售卖等细节服务。通过资源共享、服务共享,让当事人成为大厅的主人,让法院的发展进步惠及每一名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