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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无执业许可证单位售药 成县一批发企业被罚3万

来源: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11-1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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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陇南市成县食品药品稽查局查处一起给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销售药品案。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批发企业禁止向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供应药品。但是陇南成县某药品批发企业明知韩某某、陈某某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还多次向其提供药品,成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在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后对该案件依法查处,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处以罚款3万元。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及时移交具有管辖权的单位进行处理。 (赵汇 张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