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份以来,陇南市徽县食品药品稽查局严格按照《陇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组织查出酒类产品添加药物成分违法行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精心组织,认真开展酒类市场稽查,严厉打击酒类产品中非法添加壮阳类药物成分违法行为。
一是深入市场“拉网式”稽查。按照酒类市场的类型和分布,统筹监管资源,合理划分监管网格,市场稽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网格体系,较好地摸清了县域内酒类批发的大、中型的经营单位和人口密集区的重点经营个体户,避免了监管盲点和盲区。
二是集中整治规范个体经营行为。在本次阶段性市场稽查中,对经营酒类的个体经营者,规范酒类经营者的采购活动,查验酒类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进货台账记录;严查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酒类行为;对没有索取“电子一票通”的单位,一律不允许销售。对从非正规渠道采购酒类经营主体依法从严进行查处;严查经营侵权仿冒违法行为。
三是痕迹化稽查,解决行为规范、监管问责有依据的问题。在市场稽查过程中,严格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记录表》,并由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签字确认,实现所有监督检查活动详细记录在案,留下工作痕迹,进一步促进了检查对象整改,实现稽查监管“全程留痕,随时查控”。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10台次,执法人员50人次,共检查酒类批发、经营单位62家。(肖桂宏 任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