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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行社区矫正“全网”工作模式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06-0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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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全面试行后,山东非监禁刑适用比例逐步扩大,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5.4万人,正在接受矫正的有6.2万人,数量居全国第一。
 
针对人数多导致监管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山东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管控维稳能力。联合省公检法等部门制定出台监管执法等制度规范,全省统一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场所、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监督,全面规范交付接收、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执法行为,实现“一把尺子”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建立适用前、入矫初、矫正中、解矫后四个阶段风险评估机制,科学评估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风险、人身危险、矫正质量,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和“出口关”,做到风险可测、可评、可控;建立市县乡三级联网监管指挥中心,全面推广运用手机定位和视频监控技术,实现人防技防有机结合,全面提高监管效能;对职务犯罪、涉黑犯罪以及群众反映的其他类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重点监管,严格执行刑罚,依法打击违规违法行为。2013年以来,山东省累计开展风险评估11万人次,对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1664人次、治安管理处罚51人次、收监执行161人次,有力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与此同时,山东积极健全完善综合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执法服务能力,县(市、区)司法局矫正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社区矫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建成,探索推行网上执法、网上监管、网上教育、网上监督的社区矫正“全网”工作模式。努力健全完善教育帮扶体系,全面提升教育矫正能力,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依托敬老院等建立教育基地和社区服务基地,依托医院等建立心理矫治基地,依托职业技术学院等建立就业安置和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全省建成教育基地462个、社区服务基地931个、就业基地469个,开展集中教育32.2万人次、个别谈话14.6万人次、心理辅导6.2万次。
 
据了解,近5年来,山东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1%以下,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为推动平安山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