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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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公正司法水平,日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法院印发《关于在人民法庭试行法官办案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决定在全市人民法庭试行法官办案责任制。
该《意见》从探索建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建立审判团队管理模式、明确审判团队选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完善监督指导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并要求全市人民法庭在今年第一季度完成工作方案和措施的细化,在第二季度全面进入实施,以确保全市人民 法庭法官办案责任制的试行工作积极稳妥、科学有序推进。(李杰 程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