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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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从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山西全省法院共审结适用量刑规范化的刑事一审案件36338件50873人,适用量刑规范化的案件已达到基层法院刑事案件总数的66%以上,效果显著。
据悉,山西省量刑规范化工作自2014年正式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将15种常见犯罪纳入规范范围。同时,太原、大同等地法院则结合实际,在审判实践中将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也纳入规范范围。此外,不少基层法院法官将规范量刑的方法延伸到其他刑事案件,积极拓展工作,促进刑事案件整体量刑均衡。
经过两年半的实践,山西量刑规范化的实施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山西高院将量刑规范化的实施细则在网上公开,当事人可以对照案情,查找相应的具体规定,做好是否认罪和量刑辩护的准备,在庭前就基本能够预估所判的刑罚。同时,量刑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宣判全程公开,将量刑证据展示在法庭,量刑争议解决在法庭,法官居中裁判,控辩双方心中有数,防止了暗箱操作。量刑规范化实施以来,由于预期明确,被告人积极赔偿、当庭自愿认罪的案件增多,适用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数量因此提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使法官有更多的时间精审重大、疑难案件,真正做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
下一步,山西高院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实际,进一步扩大规范化罪名和刑种,拟增加10至15个罪名,将诈骗类犯罪、贪污贿赂、非法持有毒品等一些常见、多发、社会高度关注的犯罪也纳入规范范围。(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