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陇南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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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陇南市康县制定了《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奖励办法共有九条。其中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以黑社会性质审判定罪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审判定罪的,奖励人民币3万元;以恶势力犯罪团伙审判定罪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以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妇女卖淫罪、强迫妇女卖淫罪等九类涉恶罪名审判定罪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