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精神,连日来,县农业农村局农经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队联合县自然资源局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落实情况及违法建房行为进行督导和查处。
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一是查阅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台账,查明建房主体属性、占用土地类型、是否超标准违建。二是对农村建房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申报主体进行复核,三以抽查方式对部分建房户进行现场查处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四是进行政策宣讲,督查组每到一地,及时向干部群众宣传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细心讲解农村宅基地审批办理流程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清单。
此次督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查处违法建房行为46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通过督查,违法建房户主动认识到各自的违法行为,表示将按照要求,立即停工,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待各项手续完善后再行复工。下一步将按照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监督管理,加大违法乱建行为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