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er_image

2名犯罪嫌疑人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涉案金额高达150余万元被依法移送起诉

陇南政法委
2021年09月06日 01:09

图片

图片

8月16日,涉案金额高达150余万元的张某鹏、范某平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已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张某鹏、范某平被成县公安局依法移送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图片
4月27日15时许,成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有一辆陕西牌照的黑色小轿车在成县境内大量收购卷烟,要求查处。接报后,成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及时赶到十天高速店村出口附近,现场拦截张某鹏、范某平驾驶的陕西牌照黑色奥迪轿车,在车上查获非法经营的卷烟共计11个品牌525条,涉案金额价值3.414万元。该案在移送成县公安局进一步侦查后,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抽调治安、刑侦及抛沙、黄渚、沙坝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由治安大队主侦的联合专案组,对案件展开全面侦查。
图片
图片
在合成作战中心和成县烟草专卖局有力配合下,联合专案组专案经营,在掌握相关证据后,于5月14日将涉嫌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鹏、范某平刑事拘留。结合两名犯罪嫌疑人交待的情况,专案组民警马不停蹄开展深入侦查,先后在成县、徽县、康县、两当县,以及平凉市泾川县、灵台县,庆阳市宁县,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长武县、凤县等地调查取证。通过大量工作,民警对100余家综合超市、商行走访调查,查明了犯罪嫌疑人张某鹏、范某平流窜陕甘两省六市多个县区,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涉案金额达15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图片
图片
据查,犯罪嫌疑人张某鹏、范某平为亲戚关系,二人在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中相互协作,利润平分。自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底,张某鹏、范某平驾车多次在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19家门市部(商超)、陕西省长武县、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泾川县、庆阳市宁县38家门市部(商超)、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徽县、康县、两当县59家门市部(商超)处,非法收购、经营卷烟95.3661万元,非法销售、经营卷烟56.3153万元,共计非法经营额为151.6814万元。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6月17日,犯罪嫌疑人张某鹏、范某平由成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8月16日,成县公安局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张某鹏、范某平移送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涉案车辆、手机、卷烟等物品随同案件一并移送。
来源:陇南公安
————————

监制:白建中

监审:刘增涛

责编:李    明

编辑:李    明



图片

图片图片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陇南政法委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