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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四方责任”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陇南日报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1-11-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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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通知要求:

进一步落实“四方责任”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每日甘肃网11月15日讯 据陇南日报报道(记者王芳)当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国内部分地区和我市周边区域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外防输入的压力依然较大。11月11日,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下发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稳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

  通知要求,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持续保持高度警觉,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将“外防输入”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坚持领导干部包抓制度,不断提升应急能力和防控水平,规范建设定点医疗机构、隔离点等重点单位,完善网格化管理,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履行好常态化防控重要职责,提高“四早”、流调溯源、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疗救治等能力;文旅和商务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场所、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监管,做好聚集性文化活动的管控;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农贸市场、水产市场、超市等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快递监管和从业机构要做到快递物品全方位、无死角规范消杀,快递和外卖从业人员要全部定期进行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两站一场”和公交车辆、出租汽车等密闭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等措施,指导做好交通检疫卡口、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和来陇返陇人员的管控工作;教育部门要从严把握疫情防控标准和要求,坚决避免出现疫情校内传播;公安、工信、公卫部门要加强“三公”协同配合,建立流调溯源和落地查人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核查管控。

  通知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按照“五有”要求,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主动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防控工作。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公路出口要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要求,严格落实外地来陇返陇人员“体温监测+健康码行程码核验+核酸检测证明查验”等措施。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和学校、医院等特殊场所要坚持做好戴口罩、“一米线”、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环境清洁、消毒通风等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工作人员日常健康监测,督促工作人员接种疫苗,监督做好从高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及家属的隔离管控和医学观察,加强与属地党委政府和社区网格疫情防控人员的联系配合。

  与此同时,全体公民都应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开会、就医时要坚持正确佩戴口罩,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警察等人员也要正确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居民家庭和办公室要经常开窗通风,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杀。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科学卫生的生活方式和良好习惯。重点推进3-11岁人群接种和加强针疫苗接种,促进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应接快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