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落雪阳光民生春海”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严厉打击、震慑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康县公安局大堡派出所主动出击,成功抓获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诈骗犯罪的在逃人员。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帮信犯罪嫌疑人的一个共同点就是贪图小利,正是这种心态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殊不知,将自己的实名电话卡、银行卡卖给他人后,你失去的将远远多于得到的,甚至还将面临牢狱之灾。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踏踏实实工作,用勤劳和汗水赢得财富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