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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人冒充陇南市公安局民警进行诈骗,已有居民被骗17万余元

来源:陇南公安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2-09-0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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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冒充陇南市公安局民警的电信诈骗案件频发。骗子自称是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称受害人涉及某起案件,会有公安机关的民警与其联系;骗子或直接自称是陇南市公安局的民警,对受害人实施诈骗。


真实案例:


8月28日,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警:康县居民赵某某接到自称陇南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对方称其银行卡涉嫌电信诈骗资金转账,需要配合调查,赵某某按要求将自己银行卡号、密码发给对方,并按要求下载安装多款APP(远程控制软件),对方一直通过视频指导赵某某操作,后将其银行卡内179999元转走。


套路解析:


骗子冒充公安机关联系受害人,并能准确说出其个人身份信息,谎称其身份被冒用或者涉嫌参与某种违法犯罪活动,要求添加微信、QQ或下载共享屏幕软件等协助调查。
为进一步取得受害人信任,骗子要求受害人身处一个相对封闭安全的环境进行视频笔录,视频中骗子身穿“警服”,搭建近似办案场所,引导受害人登录虚假网站查看所谓的案件信息(骗子制作的虚假通缉令),对受害人进行恐吓。更有甚者要求受害人手机开启呼叫转移,使受害人与外界失去联系。
后以帮助洗脱罪名或自证清白,诱骗受害人将个人资产转账至所谓的“安全账户”“验资账户”,一旦受害人按指示操作或转账,银行卡上的资金就会被全数转走,至此,一起冒充公检法的诈骗完成。


警方提醒:

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QQ或者微信等社交软件办案,也不会通过互联网发送“警官证”“通缉令”“逮捕令”等图片,更不会以清查资产为由转账到所谓的“安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