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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力量浸润人心 公平正义普惠人民——陇南市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来源:陇南司法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3-08-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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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制约监督,细化实化措施,狠抓贯彻落实,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项工作,法治陇南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思想引领 强化组织保障


坚持科学理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制定印发《陇南市2022年度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引导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对全市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培训。2022年以来,学习研讨14次。先后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题讲座112场次、专题研讨会38场次、开展主题宣讲进机关19次。

对标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委“一规划两方案”,结合陇南法治建设实际,制定印发陇南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明确了法治陇南建设的具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陇南落地见效。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充分发挥法治督察推动作用。2022年在全省率先出台《陇南市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全市法治督察工作的制度框架、程序规范、权限责任、结果运用等。今年召开全市法治督察工作推进会,对全市九县(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情况、“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等重点工作开展实地督察,靠实了各级各方责任,督促和倒逼法治建设领域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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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建设 提升执政水平


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统领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深入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以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县、示范项目为抓手,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在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中,武都区“依法履行职能,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印发《陇南市加快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多个文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在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的基础上,建成陇南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学习、大走访、大整改、大监督、大转变”五大活动、“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等,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好转。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发布《陇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327项。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证照分离”办件共计71973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在市、县政务大厅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以政务公开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五有”要求全面落实,成立陇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建立行政复议制度机制70余项,建成全省首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工作室,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正在按照新体制高效运转。组织开展全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升年、行政复议案卷评查、精品案例评选等活动,不断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机制。

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地方立法质效全面提升。聘请地方立法专家、监察司法监督咨询专家,成立立法研究中心,加强立法工作力量。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先后制定出台《陇南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评估工作办法》《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等8项工作制度办法。制定《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年(2022—2026年)立法规划》和2022年、2023年《年度立法计划》,切实增强立法前瞻性。同时发挥人大主导地方立法工作的作用,突出“小切口”“有特色”,坚持对症下药,彰显地方特色,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征集筛选确定立法议题,出台发布《陇南市养犬管理条例》《陇南市哈达铺红军长征旧址保护条例》。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报备制机制,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工作会议,开展全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着手筹备建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组建完成陇南市政府立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家库,现有在库专家教授15名。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不断强化依法科学决策,修订《陇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原则及程序。督促全市各县区和市直行政单位,梳理和公布权责清单,并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内容,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畅通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有效发表意见建议的渠道,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法律风险评估意见,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法治化。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柔性执法,组织开展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高质量发展”和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完成全市7896名行政执法人员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配发工作。组织全市近2万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促进规范执法;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查评估,研究对已下放事项的动态调整机制,规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2022年陇南市武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荣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称号。

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建立“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清单8973个、检查实施清单8883个;入库执法监管人员7000余人、各类监管对象20余万个。全年实施双随机抽查任务755个,抽查主体8374户,基本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裁量权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外公布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基准,让行政执法既有精度、更有温度。

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司法公信力切实提升。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优化员额法官、检察官动态管理,全面推进办案责任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等机制,靠实司法责任。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强化合议庭、独任庭的法定审判组织地位,明确审判委员会职责定位,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主力示范作用,坚持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强化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市法院积极探索“1+3+5”执行办案新模式,逐步建立起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繁简分流的新机制。构建一体化办案机制,探索建立审查、调查、侦查“三查合一”推进四大检察全域贯通、融合发展的工作机制,提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质效。持续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检察院与公安局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大控方”工作体系。全面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做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778名被告人指定援助律师。全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22年以来全市司法救助案件35件,共136.51万元。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1039名轻微犯罪被告人依法判处非监禁刑,依法裁定减刑假释222人,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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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法治保障  筑牢基层根基


树立“法治为民”理念,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更加有力。全面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建设,落实“一件事一次办”、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和“12345”便民热线等改革措施,上线“一件事一次办”事项85个,133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政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9.3%。数字政府平台建设全面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最低压减至59天,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加快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市级项目22件。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深化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攻坚行动。 

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持续深化。召开全市主动创稳推进会,部署推进“五大工程”“五大行动”重点任务,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效开展主动创稳行动的通知》,细化分解具体任务226项,梳理督办市级重大现实矛盾28项。全面打造“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基层治理体系,推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的一体化运行机制,全市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命案发案同比下降21%、2.4%、16.7%,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4.2%。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运用民事直说“1234”工作法、“阳光调解”“背包警务”等基层社会治理经验,累计收集办理群众关心关注的村里事、乡里事、家里事8.5万余件,相关经验做法被新华社、半月谈等中央和省级媒体多次深度宣传报道。

印发《关于在全市乡村建设示范行动中同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陇南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方案》等,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双培养工程,累计培养“法律明白人”11474人。着力推进村(居)依法治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3280个村(居)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力量支撑,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得到胡昌升书记高度肯定。

严密防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制定印发《全市预防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施意见》《全市预防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推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积极开展问题家庭、心理异常、留守学生等重点人群排摸,共排摸出4.7万留守家庭学生、464名留守家庭问题学生、1万余名单亲家庭学生、254名单亲家庭问题学生和心理异常学生,积极推动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40余起,对19名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重点人员逐一落实“一对一”“多对一”稳控措施。

严格落实重点人群监管措施,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风险防范化解工作。2022年至今,无缝对接刑释解矫人员486人,衔接率100%,并建立了帮教档案。推进全市社区矫正风险研判分析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及时排查处置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完成全市392人社区矫正执法证件申领,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教育,邀请心理辅导咨询师对重点社矫对象开展心理团辅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1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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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八五”普法 提升公民素养


“八五”普法启动后,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全市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制定印发《陇南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全市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分解任务,推动责任落实。

不断加强橱窗、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固定宣传阵地建设,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党规党纪宣传、行风行纪宣传等普法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络、自媒体等新兴宣传载体,开发微信、微博、公众号、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普法渠道,开展多形式、多方位、全覆盖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贴近基层、贴近实际,把法治宣传活动与满足广大群众自我创作的成就感相结合,开展面向全市的法治动漫、微视频、微电影等有奖征集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的法治文化套餐。

大力实施“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推动城乡建设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全市共建成“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大院”“法治文化街”525处。市司法局官方微博@陇南司法在“全国十大司法微博”排行榜中名列前五,在“甘肃十大司法系统微博”榜中位列第一;陇南司法微博2022年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优质政务新媒体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