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中共陇南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
2023年10月26日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市委政法委员会在市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县(区)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市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县(区)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市纪委监委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市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市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和县(区)加强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陇南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县(区)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市委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陇南市委政法委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陇南市综治中心、陇南市法学会决算。
1、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陇南市委政法委内设8个科室,即办公室、政治部(队伍建设指导科)、综治督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维稳协调指导科、反邪教协调指导科、执法督导科(法治科)、宣传信息与技术管理科。
2、人员编制
根据陇办发〔2019〕37号文件,陇南市委政法委所属执行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单位1个。
行政编制为13名,实有人数12名;事业编制26名,实有人数19名;退休人员11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 (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1)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47.3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70.01万元,下降33.2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按计划执行;基本建设的雪亮工程和综治中心升级改造影响较大,故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328.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8.5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25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17万元元,占45.89%;项目支出681.69万元,占54.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46.5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667.75万元,下降33.1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按计划执行;基本建设的雪亮工程和综治中心升级改造影响较大,故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9.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6.40万元,下降36.8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按计划执行;基本建设的雪亮工程和综治中心升级改造影响较大,故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5.85万元,支出决算为65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加,主要是人员经费中按规定发放的政策性增资;公用经费中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的需要,外出下乡线索排查、案件调查督导、出差调研频繁,并印制大量的相关资料。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局按相关要求将雪亮工程项目资金科目由行政运行调整为科学技术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32万元,支出决算为4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个别人员调动。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30万元,支出决算为2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个别人员调动。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07万元,支出决算为3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核定发放口径扩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8.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47万元,增长12.78%,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发放的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取暖费、公积金、车补、绩效奖、应休未休假补贴等支出。
公用经费79.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4万元,增长33.24%,主要原因是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的需要,外出下乡线索排查、案件调查督导、出差调研频繁,并印制大量的相关资料。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租赁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租赁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4万元,增长33.24%,主要原因是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的需要,外出下乡线索排查、案件调查督导、出差调研频繁,并印制大量的相关资料。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36万元,下降90.7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各类业务培训和工作会议未执行;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各类业务培训和工作会议未执行;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15.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1.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07%。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指的是单位公车改革后保留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7294.00元,支出决算为67294.0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尽量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4.92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尽量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该项业务,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该项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73万元,支出决算为6.7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尽量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尽量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公车购置业务,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公车购置业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73万元,支出决算为6.7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尽量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尽量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没发生公务接待事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没发生公务接待事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915.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平安建设经费、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奖补及综治中心见义勇为协会法学会工作经费、司法救助专项经费、雪亮工程、陇南市监控视频共享云平台项目、政法智能化建设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5.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3)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了“平安建设经费”、“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奖补及综治中心见义勇为协会法学会工作经费”、“司法救助专项经费”、“雪亮工程”、“陇南市监控视频共享云平台项目”、“政法智能化建设”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平安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37.78万元,完成预算的3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以深化平安陇南建设为主要目标,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整治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三是着力抓好做好特定利益群体和重点稳控人员的教育稳控工作,打击防范敌对势力恐怖活动和宗教场所维稳阵地建设,加强社会面风险管控,推进反邪教宣传和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防控打击等重点任务。四是养老诈骗、不良资产的清收;主动创稳;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调研;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简单;二是效益指标考核困难较大;三是因受疫情影响,有些培训和督导检查未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二是探索更加科学的绩效考核方式和方法;三是以后将严格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
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奖补及综治中心见义勇为协会法学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7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引导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防止肇事者祸案事件发生,并推动有关政策的落实;二是加强社会面风险管控,推进反邪教宣传和教育转化工作、防控打击等重点任务,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三是弘扬社会正气,构建和谐社会,逐步壮大见义勇为工作基金,全面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各项政策措施;四是团结引领我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致力于开展“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法学法律研究活动,有效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为“法治陇南”“平安陇南”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简单;二是效益指标考核困难较大;三是因受疫情影响,有些培训和督导检查未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二是探索更加科学的绩效考核方式和方法;三是以后将严格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
司法救助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感受到党的温暖;二是解决一批长期遗留的涉法涉诉信访疑难问题,使案件得以彻底化解,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提供有力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简单;二是效益指标考核困难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二是探索更加科学的绩效考核方式和方法。
雪亮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照“一总两分”建设模式,建成1个市级视频云共享平台、1个综治分平台、1个公安分平台和9个县级视频云共享分平台,部署在电子政务外网,存储平台依托陇南云计算大数据中心,负责整合全市所有二、三类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以及为各类授权用户提供视频资源共享服务。二是共新建行政村高清监控点2100路,接入已建成的9988路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点位和5000个移动手持终端,依托陇南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开展综治视频应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简单;二是效益指标考核困难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二是探索更加科学的绩效考核方式和方法。
陇南市监控视频共享云平台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5.43元,执行数为205.43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共建设有11个板块,23个模块。二是建设11大系统包括:社会治理数据交换平台、群防群治大联动平台、综治9+X基础平台、图上作战子系统、布控预警中心子系统、统一认证子系统、系统管理子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移动端应用子系统、指挥调度系统、人员大数据分析系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简单;二是效益指标考核困难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二是探索更加科学的绩效考核方式和方法。
政法智能化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元,执行数为0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单位的政务专网及政务外网的日常维护,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完成对政法综治信息平台的日常维护或部分提升改造,以确保与陇南市监控视频共享云平台无缝衔接,信息共享。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简单;二是效益指标考核困难较大;三是因受疫情影响,有些培训和督导检查未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二是探索更加科学的绩效考核方式和方法;三是以后将严格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2、3)
我单位对“平安建设经费”、“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奖补及综治中心见义勇为协会法学会工作经费”、“司法救助专项经费”、“雪亮工程”、“陇南市监控视频共享云平台项目”、“政法智能化建设”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都为“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陇南市委政法委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及(部分)项目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3: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