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计划地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做好市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增强立法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根据《甘肃省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和《陇南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申报市政府2024年立法项目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法项目建议种类
1.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
2.市政府规章项目。
二、立法项目建议申报原则
依据《立法法》第八十一条、第九十三条规定,我市立法权限为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各县区、各单位应在上述法律规定的立法权限范围内,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紧扣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围绕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立法项目建议,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对我市具备一定基础、经过一段时间实施、取得较好社会效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改革、制度创新的成功经验,可以优先作为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或者制定政府规章的立法项目建议进行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申报立法项目建议是编制立法工作计划、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把好立法入口关、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分管领导直接参与,主办人员履职尽责,确保立法项目建议申报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准确把握范围。申报单位提出立法项目建议,要注意与国家立法工作安排及《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甘肃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的协调和衔接,对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正在制定或者修订过程中,近期可能出台相关规定的,不得作为立法项目建议申报。要严格把握立法项目建议范围,立足工作实际,紧扣实践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对各自工作领域、法定职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摸清底数,避免盲目申报,保证立法项目建议质量。
(三)紧盯工作时限。立法项目建议申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1日。申报立法项目建议数量不限,每申报1个立法项目建议需填写1份《陇南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项目建议申报表》,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草案文本和相关资料。申报单位报送的立法项目建议应在前期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本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市司法局立法备审科。
联系人:赵 倩 电话(传真):0939—5918652
电子邮箱:15810575336@163.com
附件:陇南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项目建议申报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