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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官网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5-02-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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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陇政发〔202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各单位:

李浩同志挂职期满,郝爱龙同志不再代管其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李浩副市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综合交通运输,电力,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工作。协助李荣同志分管金融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协助分管市财政局(金融工作)。

联系陇南供电公司,陇南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陇南高速公路管理处,陇南邮政分公司,市邮政管理局。

联系陇运集团。

郝爱副市长: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地震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李荣同志分管发展改革和开发区建设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地震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分管市发展改革委,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陇南龙江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陇南市自然资源调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其他同志分工不变。


陇南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