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南市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持续升高,火灾风险持续加大,防灭火工作形势异常严峻。为保护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资源安全,坚决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陇南市公安机关将对野外违规用火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现对野外违规用火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提醒广大群众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违规野外用火,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案例一
3月28日,黄陈镇苇子沟村村民李某某在上坟时使用打火机点燃纸钱后,纸钱被风吹到山林内,存在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被黄陈派出所民警辅警及镇村社干部在巡查时及时发现。巡查人员立即对李某某进行训诫并把明火扑灭,同时,黄陈派出所民警对其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置,对李某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让李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并认真学习了成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
案例二
3月28日,黄陈镇苇子沟村村民刘某某在自家庄稼地干农活时,对收集到一起的枯枝杂草进行焚烧,被黄陈派出所民警辅警及镇村社干部在巡查时发现。由于庄稼地周边枯草杂多,极易引发火灾,巡查人员立即上前将明火扑灭。同时,黄陈派出所民警对刘某某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置,对刘某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刘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以后坚决不再露天焚烧,并认真学习了成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
请大家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违规野外用火
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切莫心存侥幸、麻痹大意
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