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宁宁
为推进食品安全法正确有效实施,推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检查组今天在京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蔡达峰、铁凝、洛桑江村出席。
在听取有关汇报和意见建议后,蔡达峰指出,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的实际行动。要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影响法律实施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压紧压实政府责任,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要高质量做好执法检查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法全面有效实施,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颁布实施,并于201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2011年和2016年分别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记者从会上获悉,为全面检查法律实施存在的问题,此次执法检查采取赴地方检查与委托省级人大常委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组将赴黑龙江、上海、江西、河南、广西、甘肃等省(区、市)开展实地检查,并委托天津、辽宁、安徽、湖北、贵州、青海等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地检查工作将结合听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找准查清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组将重点检查8方面内容:食品安全政府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职责落实情况;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建设情况;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学校等食品安全监管情况;食品进出口监管情况;网络平台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及对修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