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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康县:构建“人大+检察”协同联动监督模式 实现“1+1>2"的监督效应

来源:陇南康县检察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6-07-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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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破解两类监督协同履职堵点难点,近日,康县检察院积极与县人大协调联动,正式签署《康县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融合履职工作机制的意见》,探索建立了“人大+检察”协同联动履职新模式。该机制系陇南市内首个县级人大与检察院监督双向衔接转化专项工作机制,率先打通权力机关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融合渠道,实现人大监督权威性与检察监督专业性深度融合。

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都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坚持党的领导、维护人民利益等方面具有共同目标和使命,在依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等监督理念上高度耦合。康县检察院立足过往办案实际,以履职实践推动制度创新,最终落地此项首创性协作机制,推动监督模式贯通协调,实现“1+1>2"的监督效应。

2025年初,康县检察院依托人大代表联络渠道,收到反映的某乡镇中小学周边违规设置固定停车位、交通设施设置不合理、人车混行隐患突出的线索,办案团队以人大代表民情线索为切入点,同步对属地管理、交警部门监管缺位两类情形分别立案,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办理期间,检察机关及时向人大代表沟通案情,人大代表全程监督办案流程;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后,属地乡镇、交警部门迅速完善减速带、警示标识,常态化落实护学岗,取缔违规设置的固定停车位,消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风险。该起检察监督案件,暴露出线索移送、联合督办、成效复核等环节制度空白,也成为本次双向衔接机制落地的核心实践动因。

依托本次签署的《意见》,康县搭建起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的融合履职体系,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县域治理各个领域,实现监督无死角。一是全域线索双向转化覆盖。人大在执法检查、代表走访、专题调研中收集的耕地保护、地质灾害、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营商环境等民生线索,统一移送检察机关相关业务部门;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行业性、普遍性治理漏洞,梳理汇总后移交人大转化为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议题,打通“民声收集—检察办案—人大督办—系统治理”闭环。二是全流程联合监督覆盖。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案情联合研判、重大案件联合勘查、公开听证共同参与制度,针对“府检联动”中难点问题、检察建议整改不力事项,人大运用法定监督手段强化刚性约束,杜绝整改“纸面落实”。三是全领域治理内容覆盖。紧扣康县乡村振兴、汛期地质灾害防范、矿山生态修复、撂荒地整治、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将“府检联动”工作成果与人大检察融合监督深度绑定,形成“人大+检察+行政机关”三位一体共治模式。

下一步,双方将指定专职联络员,细化台账管理、线索移送、成效复盘配套细则,持续深化康县首创机制实践运用。一方面复盘校园安全监督履职成功经验,推动同类民生问题系统整治;另一方面统筹人大检察监督力量,聚焦汛期地质灾害、乡村耕地保护、矿山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开展联合监督,持续放大“1+1>2”监督效能,以高水平法治监督护航康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