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关君)陇南市中院严明法院政治纪律,强化组织观念,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切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陇南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敏锐性,确保政治坚定、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保持了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该市中院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尽快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选举成立了市法院机关委员会,并报陇南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随后在市法院内部组建5个党支部,实现了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切实把党建工作纳入各个岗位职责之中,真正形成了院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该市中院机关党委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每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开展机关党建工作,2014年8月1日,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督导组的支持和指导下,5个党支部首次召开组织生活会,会议就党员履行义务、履行岗位职责及查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措施,整体氛围既有“辣味”又不失和谐,既“红脸出汗”又真心实意,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只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才能得以充分体现,才能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陇南市中院党建工作实践证明,坚决服从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人民法院工作就能顺利推进并取得成绩,从而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陇南市中院供稿)